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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第三十四次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建议案》及市政协城建环保委会同八大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对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状况进行的11次考察调研对我市户外广告整治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实施及管理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我委对建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采纳、吸收建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户外广告的规范整治工作。 一、贯彻落实《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以奥运环境整治为契机,通过推进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2004年8月市政府颁布《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1号),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由原来的行政审批模式变为统一规划、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规划控制模式,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标准依据。从制度上消除了行政审批制度带来的因人而异、主观随意性大的弊端。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科学管理轨道,经过两年努力户外广告的设置基本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初步实现了与城市整体景观相协调的总体目标。 在两年多时间里,我委先后研究制定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方面的设置规划、管理办法、规范和标准共计十二项,新的法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同时,通过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专家及政府有关部门评审、网上公示的方式,完成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工作。2006年上半年提前完成全市544条重点街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任务。从而,实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大街、重点地区。为本市户外广告的整治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007年是我市环境建设工程进入全面攻坚阶段的一年。其中,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直接关系到奥运会前北京城市建设的总体水平和整体效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施工作被列为市政府“折子工程”任务。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按照“08”环境办转发市市政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这一中心工作,在2006年完成规划编制并上网公示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市区两级规划实施和整治工作: (一)工作内容 1、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2、在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基础上,拆除未列入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设施。 3、对实现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街区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进行招标拍卖、广告发布注册登记等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并完善监督管理与执法机制。 4、坚决遏制新生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加大对新生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的治理力度。 5、着力抓好机场路、长安街等重点地区先期推进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示范工作。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1月1日~3月31日为落实规划自拆阶段; 第二阶段:4月1日~6月30日为规范管理强拆阶段; 第三阶段:7月1日~9月30日为规划实现检查验收阶段。 (三)工作机制 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办、协调;市市政管委负责组织;区县政府负责实施;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监管、执法;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规划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等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依法加强监管。 (四)工作进展情况 2007年一季度,各区县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第一阶段自拆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动员和部署,并建立工作情况动态台帐,自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7年二季度规范管理强拆阶段,我委召开了区县会议,落实了责任,对自拆、助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宣传动员,组织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强拆工作。在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积极努力下,自拆、助拆和强拆工作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些严重影响市容景观和公共安全的大型户外广告被强制拆除,同时,由于各级管理部门做了大量深入细致地宣传、教育等说服工作,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众多单位、商家的理解配合与支持,主动拆除了所设置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

强制拆除现场

强制拆除现场

机场路广告牌整治前

机场路广告牌整治后
截止到2007年9月30日,全市共拆除户外广告16907块,拆除牌匾标识15878块。本市各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大部分区县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目前,由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市政管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实施设置规划和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验收,对个别遗留问题进行重点解决,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市政府督查室上报市政府,并由市市政管委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街区组织重新整治工作,实现规划。在北京市开展如此规模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实施及整治工作,其涉及单位、人员众多,情况较为复杂。通过市、区(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精心组织,使得此项工作能够按照依法、公平、安全、有序的原则,积极、稳妥地顺利推进。 二、以解决“城市家具”无序附着设置广告为重点,开展全面整顿工作。 设置阅报栏、信息亭、候车亭、路名牌等“城市家具”是政府在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一种手段,也是政府应尽的义务,目的是为群众提供各种便利服务,满足群众需求。过去由于政府缺少资金,往往采取在“城市家具”上附着设置户外广告,通过广告收入来解决“城市家具”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多年来商业运作模式的主导,致使“城市家具”成为无序设置广告的载体,其本身的服务功能越来越弱化,商业色彩却越来越浓厚,背离了设置“城市家具”服务于民的初衷。据不完全统计,附着广告的“城市家具”约有30类38种5万多块,严重侵占了城市道路,影响了城市环境的和谐、美观,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为改正“以广告养设施”的做法,整治规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明确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不再附着设置广告,开展设置管理法规、标准、规范及整治等专项研究。 我们对我市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及管理现状情况做了不同程度的调研和分析,对现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同时,针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由于设置和管理无章可循,缺乏统一规划和标准,设置混乱及设置部门争相利用城市空间公共资源设置广告等问题,考察了广州、深圳、上海等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和管理情况。 在此基础上,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组织编制《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设置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不得附着商业广告。应当根据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区域功能和历史风貌特色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设施合并设置,满足人们出行使用和安全的需求。 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市政管委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完成,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的编制工作,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突出以人为本,改善通行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以适用、经济、美观、规范为原则,统一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对不同类型设施的设置位置、设置密度和基本尺寸提出明确规定;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研究制定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程序及文书规定。 这些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和制定,对规范和提升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和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使我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体现城市功能和品味,合理、规范设置,营造和谐舒适的城市环境。 (二)集中开展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8月16日,王岐山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72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许可的程序及文书规定》、《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会议明确,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是公益性服务设施,必须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加强整治与管理,使之真正成为便民设施。 9月4日,北京“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召开全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大会,要求相关管理部门要顾全大局,按照规定清理附着的商业广告,及与服务功能无关的内容,拆除设置不当、违规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并印发了《关于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限期整治通知》。整治工作由市委、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清理、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区县负责本辖区内设置不当、违规设施的强制拆除。各设施的产权单位、营运单位是自拆的主要单位。赵凤桐副市长于10月10日再次召开督办工作会议,强调整治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对市委、市政府决定的事要抓紧落实好。要求10月底要有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广告全部撤下来,人行步道上的障碍物要马上清除。对阅报栏、路名牌、公交站牌、信息亭等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整治难点,也力争通过适当补偿的办法,进行整治,市区都要抓示范街,对重点地区和道路的公共服务设施要经过规划规范设置。 各区县及相关委办局都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地研究部署,并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大部分设施上的广告基本都已清除。拆除十七大会议及代表驻地周边出租车停车牌105块;拆除违规候车亭62块;拆除阅报栏308块。其中,长安街及其延长线阅报栏广告基本拆除完毕,共拆除216块。并着手对前三门大街、崇雍大街等68条示范街的2355块“城市家具”进行拆除和规范。同时,按照《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要求,统筹考虑、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水平。 为改变户外广告设置现状,我们通过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进行户外广告整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奥运会后违规户外广告反弹,在进一步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中,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继续坚持社会监督员制度,并注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专业及行业自律作用。同时,我们将通过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借助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户外广告的规划控制和规范管理。市、区县各级主管部门将依托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立联动监督管理机制,使户外广告管理问题的发现、沟通及解决等各项管理工作相互衔接,及时、有效地遏制违规户外广告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进一步加强管理信息的披露,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时公示,对户外广告招标、拍卖等信息及时通过各种媒体报道和上网公示,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企业及时通报,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完善的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审定工作中,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听取政府、专家及企业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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