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加强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日期:2008-08-24
     1.对户外广告实行临时管制,整治违规户外广告142块,落实奥运承诺广告70余块,清理邮政报刊亭违规户外广告82块,净化规范石景山区户外广告市场。2.要求各户外广告相关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单位设置或使用管理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进行不间断巡查。3.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除特殊需要,禁止设置各类标语宣传品以及升空气球条幅、充气式宣传装置等各类空中系留物、飘浮物等宣传设施。(石景山区市政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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