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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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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奥运会期间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通知
 
日期:2008-08-01
 
    

京政管函〔2008〕567号

天管委,西站管委,各区市政管委及有关单位:
    2008奥运会日益临近,国际奥委会第120次全体会议、奥运火炬在京传递即将举行,为营造喜庆、祥和的首都夜晚气氛,现将奥运会期间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灯范围
    全市范围各主要建(构)筑物和各种道路照明和景观灯饰等。
    二、开灯日期和标准
    8月1—7日(共7天)按一般节日要求开放
    8月8—24日(共17天)按重大节日要求开放
    三、开灯具体时间
    8月1—7日每晚19:40至23:00
    8月8日19:30至次日凌晨1:30
    8月9—24日每晚19:30至24:00
    四、组织落实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通知天安门地区(天安门广场的高杆灯由北京电力公司负责落实)、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西客站管委负责通知西客站地区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开放工作;各区县市政管委负责通知、督促、落实所辖范围内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道路照明管理单位负责落实、保障道路照明设施开放工作。
    五、督促检查
    (一)在开灯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对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照明设施安全、正常使用,保证夜景照明达到良好效果。
    (二)加强夜景照明设施开放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和城八区市政管委在开灯期间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了解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情况。
    (三)道路照明管理单位要做好在奥运期间路灯运行保障、加强值守和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夜景照明设施开放期间,市市政管委将组织检查,并安排值班人员。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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