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组织机构  |  工作动态  |  法律法规  |  政务公开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联系人大政协
 
您好,欢迎来到“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网站  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清扫保洁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7-16
 
    

京政管函〔2008〕526号

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管委会,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市政管委,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市公联公司:
    经统计,我市奥运场馆周边及放射线、重点地区在奥运会前陆续有一批城市道路建成通车。为保证奥运会期间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落实新建城市道路奥运会期间及今后清扫保洁工作责任,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环境卫生交接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市运行区域的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纳入所在区县市政管委环境卫生监管范围,各奥运场馆安保线内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纳入场馆团队管理范围,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由公共区管委会负责监管。
    二、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区域新、改扩建城市清扫保洁作业纳入本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专业作业范围(跨区快速路主路除外),道路所在区市政管委负责确定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责任单位,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作业责任单位落实有关标准和要求。
奥运会后,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环境卫生交接办法》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综合基本费用标准的意见试行》,由各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的环境卫生工作交接,并协调、落实日常作业经费。有条件的可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确定作业责任单位。交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三、市公联公司负责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施工期间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城市道路建成通车后,市公联公司应主动与所在区市政管委联系,清理干净作业现场,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商定奥运会期间临时接管时间和奥运会后交接时间,配合区市政管委做好奥运会期间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工作。
    四、跨区快速路主路在奥运会期间由市公联公司组织清扫保洁作业单位进行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作业服务应达到奥运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相关标准。
奥运会后,由市市政管委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环境卫生交接办法》的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跨区快速路主路的清扫保洁作业责任单位。在确定清扫保洁作业责任单位前,仍由市公联公司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五、由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管委会负责确定奥运会期间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内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责任单位和安保线内的道路作业范围。奥运会后,奥林匹克公园公共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另行确定。
    六、市级环卫检查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对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作业责任单位,督促整改。
    七、各有关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好相关人员、车辆和运行等工作,并将清扫保洁作业责任单位、作业范围和工作落实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市市政管委。
    八、奥运会期间,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将每日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运行情况报送市渣土处。
    特此通知。

附件:1.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名单
            2.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二OO八年七月十一日




(联系人:刘志辉;联系电话:66063166)


附件.doc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6-2008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87017号
技术支持:二十一世纪空间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本站,建议您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辩率调整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