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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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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市政管委2008年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07-12-28
 
    

各区县市政管委,机关各相关处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北京环卫集团: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烟花办《关于印发北京市200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制定了《市市政管委2008年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市市政管委200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各有关部门、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2007年12月24日印发

 

 



市市政管委2008年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北京市200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特制定市市政管委2008年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新的一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2008年是北京奥运决战之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要完成换届选举的重任,世界瞩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热情逐年增加,烟花爆竹的燃放总量还会持续增大;受利益驱使,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现象仍有可能存在。因此,2008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一定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各级领导和相关企业单位要以大局意识和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从保障国家、集体、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出发,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扎实抓好落实。
        二、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
        (一)应急工作处牵头负责与市烟花办沟通联络,检查督促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汇总上报信息。

        (二)燃气办、供热办、加油(气)办、市政工程处、环卫设施处、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内各相关单位落实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设施安全监管,具体组织落实工作方案。

        (三)市容环境处、北京环卫集团、各区县市政管委负责组织落实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四)监察处负责协助检查各单位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五)宣教处负责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制定,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宣传,宣传报道各专业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我委内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巡查、看护和宣传教育工作。
        (七)工作任务:按照《关于明确本市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和分工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我委职责,组织燃气、供热、加油(气)站及地下管线管理等相关单位落实责任,落实相关设施的看护和巡查工作,对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同时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我委将于2008年元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企业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市市政管委成立以母秉杰副主任为组长、李楠委员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检查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重点防范的设施、设备、部位要重点部署,责任到人。结合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要对关键部位、检查井、气、热管线等设施再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发现泄漏等情况,立即修复,防止燃放爆竹引发的事故。
        (三)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以小年(腊月二十三)、春节期间和元宵节(正月十五)为看护重点时段,明确重点设施部位的看护责任人、责任部门、责任区域和防范措施,与就近的消防、医疗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自查预案各项内容落实情况。
        (四)扎扎实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区的防范工作。各单位要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好六项任务措施:
        1.在供热、供气、加油(气)站等禁放点安全距离内张贴禁放标识,丢失、破损的,一律补齐,起到警示市民的作用。
        2.严格值班制度,加强人员值守和巡逻检查,重点看护时段要增派力量,加强巡逻,要做好应急抢险车辆、设备、物资、人员的准备工作。
        3.配齐消防设备,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加强灭火措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配备扫帚、竹竿、铁锨、水桶、灭火袋等简单灭火器具,并组织进行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内进行扑救、控制。
        4.要铲除周边的杂草,清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5.在燃放时段,要组织设施看护人员耐心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6.要及时清理烟花爆竹残屑,保持环境卫生,避免由残屑引起火灾。
        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部署阶段、落实阶段、检查阶段、重要时段值守应急阶段、总结阶段的各项工作。并将工作方案于12月28日前报市市政管委应急处备案。
        各级领导和相关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努力为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保证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和2008奥运会成功举办做出贡献。

 


 


市市政管委200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2008年度我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城市市政、公用和环卫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创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我委2008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度我委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中,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确保首都城市安全,保障市政、公用、环卫设施正常安全运行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深入开展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保护设施安全宣传工作,体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关注民生,共创和谐的城市管理理念。
        二、工作目标
        2008年度我委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要以实现市政、公用、环卫行业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在基础设施禁放地区(点)、禁放时段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设施故障、人身伤亡和火情为工作目标。通过安全管理和宣传发动,做到制度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到人,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为市民正常生活,为奥运会的顺利举办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市市政管委成立以母秉杰副主任为组长、李楠委员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关于明确本市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和分工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我委职责,组织、督导燃气、供热、加油(气)站、环卫设施及地下管线管理等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做好单位内部的看护和巡查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并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宣教处负责2008年度我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的制定,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面向社会开展宣传,宣传报道各行业及单位广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二)应急工作处负责联络市烟花办,组织进行工作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
        (三)委燃气办、供热办、加油(气)站办、环卫设施处、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负责组织落实各相关专业单位基础设施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安全和宣传教育工作,并按阶段性工作提供宣传报道信息。
        (四)市政工程处负责组织落实各地下管线、检查井设施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安全和宣传教育工作,并按阶段性工作提供宣传报道信息。
        (五)市容环境处、北京环卫集团负责组织落实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和宣传教育工作,并按阶段性工作提供宣传报道信息。
        (六)监察处负责协助检查各专业处室、设施单位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七)机关后勤中心负责做好内部单位的看护和巡查工作。
        (八)市政、公用、环卫等相关企业负责在各自的责任区域禁放地区(点)张贴禁放标识,安排人员值班,开展设施巡检,劝阻远离设施燃放、清除杂草爆竹屑、检查消防设施;并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具体安排
        (一)2007年12月中旬至下旬,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部署相关工作。
        (二)2007年12月下旬至2008年1月上旬市市政管委相关处室组织各相关企业在每一处禁放点张贴禁放标识,并到市政、公用、环卫设施周边居民区发放宣传材料。
        (三)2008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按照市烟花办的统一部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维护公共设施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宣传。市市政管委相关处室组织市政、公用、环卫等相关企业对每一个禁放点的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对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签订责任书,落实看护责任,落实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落实。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为市民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和确保安全为出发点,积极组织落实,发挥各自职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统一宣传口径,加强信息沟通。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统一宣传口径,按照市烟花办的要求,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要由市烟花办统一发布,我委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新闻经委领导小组审核,由宣教处统一发布。各专业处室、相关企业重点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本行业、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加大发动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宣传发动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单位内部和社会上形成宣传发动的全面覆盖,利用多种形式,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安全和文明素质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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