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政管委、机关有关处室,各企业集团、各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市政管理系统和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系统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平稳。但就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看,不容乐观,安全生产事故及部分高危行业事故频发,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进入冬季,受各类恶劣天气影响,加之岁末年初,全市各种活动频繁,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精神,为深入做好全系统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今冬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段,直接关系到首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城市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因此,各区县市政管理部门和各企业集团、各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要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议程,精心组织,抓紧、抓实、抓细,动员各级管理人员,落实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全力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冬季气温下降、气候干燥,又值全市用气和供热高峰,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区县市政管委、各有关企业集团,要针对冬季生产运营形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冬季安全生产常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冬季燃气、供热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各类燃气供应厂(站)、输配管网,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供热锅炉的安全巡检,严禁锅炉带病运行和常压锅炉承压使用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强对老旧燃气,供热管网以及铸铁管线等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的检查维护,对调压站重点设施要重点防范,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操作规范到位,杜绝违章违规行为。 (二)加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事故隐患直接影响着城市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仔细查找生产经营管理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凡是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要登记造册,列出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加大整改资金投入,尽快消除隐患;凡现在不能立即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采取严格的措施,死看死守,科学合理安排负荷运行,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责任。 (三)认真做好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后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今年是“禁改限”后的第三年,各单位要继续依照《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重点落实六项工作:加强对燃气、供热、加油加气站等设施的安全防范;张贴统一的禁放标识;加强巡逻检查,劝阻人们远离设施燃放;对于重要设施要安排专人看守;清理设施周边杂草等易燃物,随时清扫爆竹碎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出现灾情,迅速处置,及时报警,确保全市供气、供热和加油加气站的安全。 (四)认真开展冬季防火安全专项行动。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部署,今年11月份至明年3月份为全市冬季防火专项行动时间,工作重点为:深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全面提升灭火救援水平。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专项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三、加强值守,完善预案,切实做好抢险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切实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于出现的突发事件、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燃气、供热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人员、物资、装备完好有效。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冬季安全生产做出部署,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并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于2007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市市政管委应急处。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