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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政管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节和 “十七大”期间及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城市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公共产品供应充分,使首都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确保为党的 “十七大”提供安全稳定充分有序的市政环卫服务和保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并将安全生产作为领导班子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服务保障措施,要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可能达到的最高标准严格要求,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分专业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将全覆盖面的检查与关键环节和有典型意义的检查相结合,建立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再次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查找本专业和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制定预案,严防死守,做到万无一失。要通过检查,逐级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
二、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六查”工作
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六查”工作:
(一)查设施设备,保障生产安全运行。
认真加强燃气、供热、地下管线、环卫、户外广告及城市照明系统等设施设备的检查,查重点部位和薄弱部位,查关键环节,查设施设备完好率,要做到班组全面自查、部门逐级检查,领导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得带病运行,使所有运行的设施保持良好的工况,保证设施设备的完好。
(二)查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的健全和执行情况,检查各级部门和各生产岗位应有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是否齐全,考问基层领导和职工对安全规定的掌握程度,检查班组巡检记录和执行安全规定的记录,实地查看各种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能够在生产中真正掌握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行为准则。
(三)查责任主体,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在实处。
逐级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工作职责,加强人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逐级抓好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制,把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岗位和人员,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引发的事故,要追究相应领导和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四)查关键和薄弱环节,压减安全生产事故。
认真分析研究企业内部的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检查内部薄弱环节,及时发出预警,提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好防范准备,努力保证关键部位不出事故、少出事故以及在万一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提高重要部位安全运行保险系数。
(五)查应急预案,提高事故抢险处置能力。
通过检查,逐级完善各类设施的突发事故应急抢修预案,形成企业内部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使相应的干部职工认真掌握应急抢修预案的内容,贯彻到一线抢险队伍的每个抢险队员,要切实抓好应急抢险预案的落实和演练,燃气、供热、环卫、路灯及各地下管线等单位的抢险队伍在岗值守,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
(六)查人员政审,确保“十七大”服务安全。
各企业要以完成政治任务的要求选派好直接为“十七大”服务的人员,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十七大”会场和代表驻地等重要部位和区域提供安全优质的服务,确保党的“十七大”期间市政环境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强监管,落实属地责任,全面保障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县市政管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积极履行自身监管职责,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认真分析,将监管责任覆盖到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一定要监管到位。要认真制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防止走过场使检查流于形式,要分专业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再次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注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立即督促整改,要将政府和行业、属地监管的要求及时告诉企业并加强分类指导,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企业思想产生麻痹,放松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限期解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好相关记录,追踪整改落实情况。一定要通过强有力的政府监管,为切实做好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所承担的燃气、供热、环卫、广告和城市照明等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切实做好本专业和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装备、物资等准备工作。应急抢险队伍要24小时备勤,对出现的各类突发事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派出抢险队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抢险救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做好其他安全工作
在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同时,全委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各企业还要注意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安全保卫等工作,自查单位内部的防火措施,燃气用具和电器设备要处于安全状态,保持车辆的完好,禁止车辆带病出车,严禁驾车人员酒后开车,违者严肃处理,加强防盗措施,加强保安力量,确保办公场所和生产场地的保卫安全。
六、加强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的值班工作
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单位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尽职尽责,保证信息畅通。对在节日期间和“十七大”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报书面报告)向委值班室报告。各值班人员对涉及重大信访事项,要保持敏感和高度的责任心,及时摸清情况,并报委办公室,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
各单位必须认真按《市委办公厅关于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联络渠道的畅通和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国庆节期间实行每日突发公共事件零报告制度,市城管执法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企业集团10月1至6日15时前向市政管委值班室报告当日工作情况。10月7日8:30前将“十一”期间10月1至7日的详细综合情况信息(数据、措施等)向市政管委值班室报告。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周日)上午12点前将节日期间领导带班表及干部值班表报市市政管委应急处(联系电话:66055059;传真:66013685,联系人:胡荻、曹璐)。
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紧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检查,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市市政管委。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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